答覆 | 1.海外僑生依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簡章或各大學單獨招收僑生簡章申請來臺就讀大學校院,其中聯合分發制均將中文、英文科目成績列入分發分數採計,至個人申請制及各校單獨招生管道,由學校訂定甄選方式擇優錄取。 2.為提高僑生國語文及基本學科能力之學習能力,學校可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規劃辦理僑生學業輔導並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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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回復機關 | 教育部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點閱次數 | 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