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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資訊交流平台- 如何申請留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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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何申請留臺工作
    2022-06-20


    僑外生申請留臺工作可依以下2種方式申請 (參閱勞動部有關評點制說明簡報)


    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如:醫師、律師)。

     (2)大學畢業後需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3)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臺工作。

     

     (4)未具學歷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有創見或特殊表現者。且外國人之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除另有規定外,須達新台幣4萬7,971元。(註: 本部已訂有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5年工作經驗規定之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屬具創新創業能力之新創事業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畢業僑外生符合相關規定,即得以此方式,由雇主提出申請,經許可後,始得留臺工作。


     


    【方式】:以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者,即符合資格。


    【誰可以申請】:在臺取得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之外國留學生、僑生與其他華裔學生

    【誰可以雇用我每一個可以聘僱外國人的工作類別,雇主的資格都有相關規定 (例如: 特許行業資格、資本額、營業額等資格要件) 詳細內容請查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外國人在臺工作-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網頁 


    【評點項目】

    評點項目

    內容及等級

    點數

    應備文件及說明

    1.學歷 博士學位 30 一、學士學位以上應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二、副學士學位應檢附大專院校學科屬生命科學學門、環境學門、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學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製造及加工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農業學門、林業學門、漁業學門、獸醫學門、醫藥衛生學門、社會福利學門、衛生及職業衛生服務學門之學位證書影本。
    碩士學位  20
    學士學位 10
    副學士學位 5
    2.聘僱薪資 每月平均新臺幣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以上 40 雇主與僑外生簽妥之勞動契約書影本,契約內容應載明每月平均聘僱薪資(以新臺幣計)、雙方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及聘僱期間等。
    每月平均新臺幣四萬元以上未達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  30
    每月平均新臺幣三萬五千元以上未達四萬元  20
    每月平均新臺幣三萬一千五百二十元以上未達三萬五千元  10
    3.工作經驗 二年以上 20 僑外生國內外專職工作之經驗證明影本。
    一年以上未達二年 10
    4.擔任職務資格 具有企業所需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20 僑外生具職務特殊專長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擔任該職務所需之專業訓練、修習課程、技能檢定、創作著作比賽得獎專利等證明) 
    5.華語語文能力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 「流利」等級以上 30 下列文件之一:
    一、 僑外生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僑外生曾學習華語文具有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之一:
    (一) 在臺就學期間修習國文(中文)課程之成績證明:
    1. 流利:八十分以上。
    2. 高階:七十至七十九分。
    3. 進階:六十至六十九分。
    (二)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文件:
    1. 流利: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九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一千九百二十小時以上。
    2. 高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四百八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九百六十小時以上。
    3. 進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七百二十小時以上。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高階」等級 25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進階」等級 20
    6.他國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 具有華語以外二項以上他國語文能力 20
    僑外生護照影本。如需認定2項以上他國語言能力,需另檢附 下列文件之一:
    一、 僑外生他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二、 僑外生修習他國語言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外語能力測驗(FLPT)證明、托福(TOEFL)、多益(TOEIC)、雅思(IELTS)、全民英檢(GEPT)、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英國文化協會國際英語能力證明、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測驗、法國文化協會法語鑑定(DELF)、歌德學院德語檢定考試、德國大學入學德語鑑定考試「德福」(TestDaF)、中國文化大學或國立政治大學辦理之俄文能力測驗等。
    具有華語以外一項他國語文能力或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六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10
    7.配合政府政策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20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雇主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證明文件影本。如:
    (一)符合卓越中堅企業或潛力中堅企業之資格。
    (二)在臺設立營運總部之企業(企業營運總部認定函)。
    (三)在臺設立研發中心之企業(執行單位核定函)。
    (四)符合創業拔萃方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單位。
    (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核發配合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認定函或證明文件。

    二、學位證書影本,如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印尼二技2+i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等專班。
     
    就讀配合國家政策所開設專班或經由G2G管道入學之畢業僑外生
    8.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三十者 10 政府機關、學校之核定公文或公告之獲獎名單等證明文件影本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學校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五十且GPA達三分者 5
    合格分數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