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家庭申請資格:
1.年滿20歲且與家人同住
2.以家庭為單位,其家庭成員皆有意願參與接待
3.無歧視且無國籍偏好
4.熱衷異國文化交流
5.願意提供接待環境
6.同意「個人資料及隱私保護條款及資通安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