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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輔導項目是否應由各單位負責或需成立專案小組?
答覆
依「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第5點規定,懷孕學生若為未成年,學校即應啟動工作小組,協調並整合相關單位提供其協助;而若懷孕學生已成年,且其所需協助需校內跨單位之協力,亦應啟動工作小組。
相關檔案
資料來源
教育部113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
回復機關
教育部
發布日期
2024-08-28
點閱次數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