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副學士海青班畢業後留臺升學 1.學制轉換是否需要重辦簽證(副學士轉換學士) 2.6月畢業後9月才開學,畢業後到註冊前是否只能用留臺覓職,註冊後再轉換身分?
答覆 |
一、 外籍人士倘於副學士海青班畢業後擬留臺升學,得持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其他」事由外僑居留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至少8個工作天,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辦事處申辦就學事由之居留簽證。
二、 副學士畢業後留臺升學,無須重新申請簽證,可於註冊後依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及換發居留證。
三、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正式學位生居留證效期均會核發1至3年不等,並自學生入境日期起算,故原則居留證屆期日將介於每年8月底至9月底,若學生無繼續升學之規劃,可於居留證屆期前以覓職事由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並換發居留證。如已獲下一學程之學校錄取,則可於註冊後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及換發居留證。 |
相關檔案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3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 |
回復機關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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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4-08-28 |
點閱次數 | 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