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兼具中華民國以及外國國籍之申請人每曆年不可待在臺灣超過120日。若一名雙重國籍外國學生於臺灣就讀碩士班畢業,他是否可以用外國學生方式申請就讀博士班?
答覆 |
一、 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4條規定,外國學生依第2條及第3條規定申請來臺就學,以1次為限;其繼續在臺就學者,入學方式應與我國內一般學生相同。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 於完成申請就學學校學程後,申請碩士班以上學程,逕依各校規定辦理。 (二) 外國學生申請來臺就讀學士班以下學程,在國內停留未滿1年,因故退學或喪失學籍,得重新申請來臺就學,並以1次為限。 二、 綜上,所詢案內之外國學生於我國學士班畢業後,如擬申請碩士班以上學程,逕依各校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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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3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 |
回復機關 | 教育部 |
發布日期 | 2024-08-28 |
點閱次數 | 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