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規定略以,來臺就學之外國人畢業後,得申請延期居留1年,有必要者,得再申請延期居留1次,總延期居留期間最長為2年。該外國人於延期居留期間得多次出入境,並未有限制離臺時間。
教育部113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