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倘於副學士海青班畢業後擬留臺升學,得持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其他」事由外僑居留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至少8個工作天,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辦事處申辦就學事由之居留簽證。至於其他類型學制,如學士擬續升讀碩士班,則請續向內政部移民署改辦居留事由。
教育部113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