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外籍生被網路性霸凌但非由當事人反映時,師長可以怎麼協助?有強制的方式可以幫助被害者嗎?
答覆 | 倘師長知悉學生性影像遭散布或威脅散布,依112年2月修正公布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等規定,偷拍、未經同意散布或威脅散布性影像等行為皆屬犯罪行為,除可向警察機關報案外,另網路平臺業者接獲通知有前開涉及犯罪情事之性影像,應儘速移除、下架並保留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180日,為協助被害人向網路平臺業者要求移除性影像,衛生福利部已設置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tw-ncii.win.org.tw/),可鼓勵被害人向該中心求助,其受理後,除通知網路平臺業者儘速移除性影像外,倘被害人有其他保護扶助需求,將協助轉介被害人住居所在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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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回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點閱次數 | 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