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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臺灣取得學士,而碩士學位在大陸取得,申請留臺工作評點制計分時,能採認碩士學歷嗎?
答覆
倘該碩士學位已依教育部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完成驗證,並檢附該學歷及教育部採認函,即得採認。
相關檔案
資料來源
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回復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發布日期
2023-07-04
點閱次數
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