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校內老師帶學生赴陸交流,若未登錄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及研修學分登錄平臺」,是否會有罰則?另老師若未於1個月前填報,是否不准赴陸交流?
答覆 |
一、「赴陸教育交流活動及研修學分登錄平臺」建置目的係基於提醒學校以學校名義與陸方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時,應遵循及檢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並強化學校自我檢核及內控機制。 二、本部係對學校進行「適法性」監督,教師如涉有違法或不當言行,本部將先責成學校釐明,如屬實亦將督導學校依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論處。 |
相關檔案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回復機關 | 教育部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點閱次數 | 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