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建議請僑務委員會編列急救難救助金供僑生借用並分期攤還。
答覆 |
為照顧海外回國就學僑生,慰問其醫療、急難及喪葬事宜,僑務委員會訂有「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僑生在臺倘因傷病住院醫療、遭遇不可抗力事變、天然災害或遭逢變故等,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或死亡,可依要點規定申請慰問金,由就讀學校核轉僑務委員會審核,僑務委員會接獲申請將儘速核發。至編列急難救助金供僑生借用乙節,囿於政府並無供個人借貸之用途科目,爰實質上無法編列相關預算。 |
相關檔案 | |
資料來源 | 110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外生活動 |
回復機關 | 僑務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22-06-27 |
點閱次數 | 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