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學生持停留簽證入境,入境後再改申請為居留簽證者應到那裡辦理健檢?
答覆 |
一、外籍學生持停留簽證入境,入國後再變更為居留簽證(例如:為研習中文之停留簽證來臺,並已於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滿四個月且繼續註冊三個月以上,於國內申請改換居留簽證者),可於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國內醫院或前項衛生福利部、外交部駐外館(處)認可之國外醫院辦理居留健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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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導資料 |
回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發布日期 | 2021-01-15 |
點閱次數 | 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