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依據衛生福利部網站說明,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24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471號函,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另,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無戶籍國民之居留許可起始日,得以居留證之核發日期為準。 如依據以上說明香港及澳門新生無法申請防疫補償,請問對渠等是否有其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