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生入境後,前六個月的「僑外生傷病醫療保險」如何理賠?加入健保後應透過哪些窗口辦理?
| 答覆 |
1.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僑外生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指連續居住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投保健保。倘學生在臺有受僱工作,則應自受僱日於受僱單位投保,不受居留滿6個月之等待期限制。學校有學生健保投保相關問題,可就近洽詢學校所在地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或撥打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 2. 僑生投保僑務委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保險期間如有醫療需求,可至全國各地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診,後續再由學校協助學生申請保險理賠事宜。有關門診治療、手術及住院相關理賠上限,可參閱僑務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內容,理賠申請書及相關流程則可參閱僑務委員會官網。 3. 外國學生於入境未滿六個月期間,如有就醫或意外事故致生保險理賠需求,可逕洽就讀學校專責單位,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理賠事宜。 |
| 相關檔案 |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5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 回復機關 | 教育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僑務委員會 |
| 發布日期 | 2026-08-03 |
| 點閱次數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