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境外學生工作證多於每年9月30日統一到期,是否可於效期屆滿前提前辦理續證申請?最早可提前多久提出申請,以避免各校集中申辦影響審查及核發時程?
| 答覆 |
現行係以學年制核發工作許可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倘僑外生於各大專校院已完成新(次)學年上學期註冊程序(每年8月至9月),即可檢附學校開立之已完成新(次)學年註冊或在學證明文件,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一般審核作業天數約為 7個工作日。 |
| 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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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5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 回復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 發布日期 |
2026-08-03 |
| 點閱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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