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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系學生需要修讀6年的課程,畢業後申請居留後有優惠的政策嗎?因為一般大學部只需要念4年,能比較快出來工作。
| 答覆 |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46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二、 僑外生在臺就學期間,仍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讀許可,工作類別無限制。 三、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2條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放寬外國人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者,以應屆畢業生之身分依法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許可延期居留期間(最長2年),在我國從事工作,得免申請工作許可,工作類別亦無限制。惟所從事工作類別依法須具從業證照或資格者,仍應依各該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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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檔案 | |
| 資料來源 | 114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外生活動綜合座談 |
| 回復機關 |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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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09 |
| 點閱次數 |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