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生初次來臺辦理入學時,須繳交居留體檢報告。若學生已於申請簽證時,在外館處指定的醫院完成居留體檢,該份報告是否可以直接使用?由於該體檢是於外館處指定醫院進行,因此報告未經外館處驗證。請問學校是否仍可採用該報告,或學生必須於來臺後再至臺灣指定醫院重新辦理居留體檢?
| 答覆 |
依據外國學生申請居留送件須知規定,在外館處指定的醫院完成居留體檢,其報告需經外館處做文件驗證,入境後提交申請居留證;倘若未經外館處驗證文件,入境後需重新再至臺灣指定醫院重新辦理居留體檢。 |
| 相關檔案 | |
| 資料來源 | 114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外生活動綜合座談 |
| 回復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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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09 |
| 點閱次數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