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輔班升學後申請居留簽證,核發居留簽證只有3個月的期限,是印輔班學生都是這樣嗎?另辦理簽證、居留證處理順序及流程為何?
| 答覆 |
一、印輔班學生於停留簽證效期屆滿前,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於國內向外交部申請就學事由之居留簽證,再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二、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規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外館處受理外籍人士簽證申請案,得視申請人之來臺目的、背景、以往來臺紀錄、職業及自身財力等通盤考量,依職權進行綜合審酌決定簽證准駁,並核予相應註記之簽證。至有關申辦簽證之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得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擬提出簽證申請館處之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boca.gov.tw/np-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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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檔案 | |
| 資料來源 | 114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外生活動綜合座談 |
| 回復機關 | 外交部領務局、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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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09 |
| 點閱次數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