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健保資格符合前,若因學生出境一次以上或超過30天而造成團體醫療保險空窗期時該如何處理?
答覆 |
一、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非本國籍人士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除受僱者應自受僱日投保外,其餘應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居留滿 6個月(指在臺連續居住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超過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達6個月)之日起投保。 二、 境外學生之健保投保資格亦依前開規定辦理,倘非屬健保保險對象,即無法享有健保給付之醫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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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回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發布日期 | 2025-07-24 |
點閱次數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