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特定行業或工作類型是不允許境外學生從事的?
| 答覆 |
一 、 現行僑外生在我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製造、營造、農業、長期照顧或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之副學士學位,得留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二 、 另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起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資格及技術條件,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從事適用製造業、屠宰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等中階技術工作。 三 、 勞動部為顧及在臺就學僑外生其生活負擔與經濟需求,已開放僑外生得於課餘從事工讀,並兼顧學生課業安排及維護其身心健康,定有每週不得超過 20小時工作上限,且寒暑假不受20小時工作限制,回歸 「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且並未限制其合法工作類別。 |
| 相關檔案 |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
| 回復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 發布日期 | 2025-07-24 |
| 點閱次數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