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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度的港生,因申請居留證時未檢附良民證,直至12月份(香港良民證申請需約3個月),補件後核發居留證,惟申請健保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居留時間需自居留證核發日算起,導致申請健保時間需延至7月(含中間離境未滿30日),請問這部分流程是否可以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