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應向所屬學校申請正式的書面說明或證明文件,以明確告知將於何年月日頒發畢業證書,內政部移民署俾憑核給延期居留期間,待學生取得畢業證書時持憑轉換為覓職事由之外僑居留證。
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一般課程
內政部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