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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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9 條略以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三、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請問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學生是否在臺居留未滿6個月,也可依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申請加入健保。(2)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之在學僑外生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參加健保 ,請問起算日期為入境日或居留核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