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學生畢業後未申請畢業後實習而以其他方式留臺,於居留證到期日前兩個月向教育部申請畢業後實習並獲許可,於居留證到期日持許可函至移民署辦理ARC延長半年,卻因身分已轉換其他無法再轉回而遭駁回,因此學生須先出境重新辦理簽證再入臺。請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可協助?